武穴法院:婚约彩礼起纠纷 法庭调解化矛盾

2023-04-27 11:46
来源: 原创

4月25日,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方返还彩礼,原告撤回起诉。

小强(化名)与小丽(化名)于2022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9月定亲。定亲当日,小强向小丽父母交付了8万元彩礼。双方原计划于农历十二月举行婚礼,但自十月份起,小丽便不知去向,后小强要求小丽父母返还彩礼被拒。该纠纷经双方社区、村委会调解无果后,小强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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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审理前,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原告、被告及其父母、双方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发现该案件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对彩礼返还的意见分歧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应尽可能通过调解,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考虑到此案情感与金钱交织的复杂关系,承办法官游军采取“背对背”式调解,针对双方矛盾症结所在,结合案件事实,耐心给双方疏通情绪、释法明理。在游军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各退一步,最终被告退还了彩礼,原告当即撤回了起诉。至此,该婚约财产纠纷未经开庭审理,以原告撤诉的方式得以圆满处理。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接下来,武穴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人民法庭阵地前沿作用,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动诉源治理,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展现为民的情怀,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面融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