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低保变“残疾”,被判诈骗获徒刑

2016-09-28 16:50

  武穴男子夏某弄虚作假为自己办理残疾人证,骗取低保金1万余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夏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4月,夏某为侄儿办理残疾证时,得知凭残疾证可以申请低保。夏某便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医生意见等手段,以有精神残疾为由在武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理了残疾人证。后夏某凭此残疾人证向民政部门申请了城市低保,并领取201310月至201412月低保金1149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以伪造的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夏某自愿认罪,且已退清全部赃款,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