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东院长代表法院作2016年工作报告

2016-12-1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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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武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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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亚东代表我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武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7日在武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武穴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亚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职责,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年来,共受理25737件,结案23827件,结案率为93%,涉案标的额72亿元,办案数量、质量、涉案金额均居黄冈首位。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坚持打击与防范、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09件,涉案1553人。认真研判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重点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涉“黄赌毒”和“两抢一盗”、故意伤害、诈骗等犯罪,做到自由刑与财产刑并举。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40人,对426人依法单处或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如对王笑源等涉黑案9人依法判处六到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依法审理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对36人判处刑罚。

强化民事定纷止争功能,努力保障社会和谐。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679件,涉案标的额60.9亿元。其中,婚姻家庭和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3363件,民间借贷、买卖等合同纠纷7467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纠纷4849件。加大民间纠纷调处力度,成立诉前调解专班,加强同保险、医疗、交警、人社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接,坚持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将调解贯穿诉前、审理和执行全过程。调解结案以及经调解当事人申请撤诉9920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3%。

加强行政行为司法监督,大力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审结涉及城建规划、土地环保、社会保障和工商、交通、治安等领域的各类行政案件400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审理认为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而被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的有97件,占24%;认为行政行为合法、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的125件,占31%。加强行政诉讼协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原告主动申请撤诉160件,占40%。坚持支持与监督并举,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95件,对574件裁定予以执行。

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力破解执行难题。按照立、审、执分离要求,实行执行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将执行裁决、实施与监督分立,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先后集中开展了涉党政机关和金融、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实行被执行人信息清单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给予信用惩戒,加强同公安、交通、房产、土地、工商和金融部门协作,建立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和财产查控平台。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划拨、拍卖等财产处置手段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曝光一批失信黑名单、向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老赖履行义务。共执结5944件,涉案标的额11.6亿元。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着力打造优质投资发展环境和良好法治秩序。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判,把依法办案与服务中心有机结合,用足司法手段,服务和推进“双强双兴”、“四大行动”。坚持建设性司法,妥善处理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重点企业以及房地产建设施工、商品房买卖、土地流转等纠纷,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非法垄断市场、影响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困难企业提供司法援助,建立诉讼“绿色通道”。为企业减缓免交诉讼费160余起300余万元,涉案标的额8.4亿元。依法妥善处理金融借贷和中小企业融资纠纷,集中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环境。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改进各种便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服务大厅设置导诉、立案、咨询服务台,添置储物柜、饮水机、休息桌椅和信息查询等便民设施,整合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登记、风险提示、材料转接、诉讼费缴纳、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等全方位服务。推行电话预约和网络立案、人民法庭代转材料等,方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基层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一些家庭和邻里纠纷的开庭审判、调解送到村组、社区。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件,由分管领导包保,专人负责依法办理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000多人(件)次,办理交办、督办案件136件,被省高院和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80余万元,安排司法救助金59.1万元。

积极落实司法社会责任,努力完成各项中心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依法管理、对口帮教,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对社会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提出改进意见。采取公开庭审、以案说法和法律讲座等,大力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制裁违反计生国策和“三违”方面的违法犯罪13件16人,强制执行531件,涉案金额1200万元。积极开展重点企业联系和帮扶工作,为鄂东汽车城和万星面业、迅达药业等重点企业解决融资和涉法涉诉问题。扎实开展“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和防汛救灾,先后向驻点村、扶贫村、后进村投入扶贫资金70多万元,积极协调解决村级发展问题。今年七、八月份,动员全体干警同武穴办事处及朱奇武社区干群一起巡堤抢险,投入防汛资金10多万元,被市委表彰为防汛救灾先进单位。

(三)扎实推进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司法难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去年底到今年初,经过统一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严格选拔程序,在原有73名法官中公开遴选出42名主审法官。今年6月份,将入额法官和15名法官助理、17名书记员分别编入新组建的16个审判团队。从院领导到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明确各自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审判委员会职责和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和完善法官联席会议、裁判文书签发、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初步实现了人员分类管理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程序公开公正。从立案、开庭到裁决、执行各个环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突出庭审关键环节,着力强化庭审功能,法官处于居中地位,围绕双方争议焦点,由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和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举证、质证,发表答辩、辩护意见,保障控辩双方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让庭审成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案件,加强同侦查、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的协调,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等制度,防范和杜绝冤假错案发生。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依法办理蕲春、黄梅、武穴三县市一审行政案件,通过开庭前发通知、庭审后发通报,责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省高院、黄冈中院多次在武穴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

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扎实推进“阳光司法”。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先后投资400多万元建成了网络信息化办案系统和9个科技审判庭,通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每件案件节点信息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判的几类特殊案件外,其他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庭审前对外发公告,庭审中允许当事人及其亲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统一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强化叙事说理,对当事人诉求、答辩和举证、质证过程全部公开阐明,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推理、裁决依据全部公开论述,裁判文书应当公开上网的全部上网。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及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被省高院评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四)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强基固本

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全面过硬的队伍。五年来,先后有4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119名个人和集体受到上级表彰奖励,19人受到记功嘉奖,涌现出像全国优秀法官伍义军、余文钦等一批先进典型。

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和“守、讲、树”等一系列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实践。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先后制订并完善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班子表率作用。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抓,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把党支部建在法庭,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近三年来,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工作均位于全市前列,连年受到市委表彰。精神文明建设被黄冈表彰为先进单位。

坚持技能强警。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达标活动,坚持不懈提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先后选送270余人次参加上级各类专业培训,每年邀请知名院校教授和上级专家专题辅导。坚持及时学习培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采取外派骨干参学、专家领导讲学、集中学与自学等,及时学习贯彻。坚持疑难案件研讨、剖析制度,对一些新型案件、适用法律有争议和上级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通过庭务会、法官联席会、审委会和案件剖析会等,相互交流探讨。坚持定期开展庭审技能比武、文书质量评比、书记员速录竞赛、司法警察技能训练活动,在业务竞赛和岗位锻炼中相互取长补短。近年来,还加大了网络新技术应用培训力度,通过招聘书记员、协警、安保人员和招录公务员、法官助理,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案件质量和效率逐年提升。每年审结案件中,发回重审、改判率在黄冈最低。

坚持从严治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明确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既抓审判业务,又抓队伍管理。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巡查督察工作,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带领督查专班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执纪问责监督职责,坚持有报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共调查处理举报件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约谈35人次。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先后集中开展了整治“六难三案”、执行案款清理和反“四风”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了涵盖转变学风、会风、文风和严肃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加大了廉政教育力度,通过集中整训和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群众举报投诉违纪违法问题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不断提升。

坚持科技强院。加强现代科技转化应用,投资建成了四级法院互联的内部专网,与上级法院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大了人民法庭和科技审判庭建设力度,梅川、花桥、龙坪3个人民法庭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大部分审判庭实现数字化、可视化。梅川和花桥2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加强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院干警艰苦创业,建成面积10000多平方米的审判服务综合大楼,顺利搬迁并投入使用,审判庭、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接待室、羁押室等功能齐全,办案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另外,武穴、四望、大金3个人民法庭已申报并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恪守宪法和法律,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推动科学发展。

坚持党对法院政治思想组织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市委中心工作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报请市委帮助协调解决。市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法院工作,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政治保障。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院工作专题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审判执行难题,特别是在改善办案条件和审判服务设施、化解涉讼信访矛盾以及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宪法和中央、省、市人大会议精神,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先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审判管理等专项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事项。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定期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通报工作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理案件,共参与办案4279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3%。

大力加强内外监管。设立审判管理机构,依托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平台,加强办案节点监管,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和分析通报。坚持重大案件由庭长、分管院长和审委会把关,加大裁判文书预检力度,严把案件出口关和文书质量关。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认真办理当事人申诉案件,经再审、重审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或出现新证据、认定事实发生改变的,依法纠错或重新作出判决。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检察机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五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的体会和经验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司法环境;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审判重要职能作用;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务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和服务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审判,促进法院事业全面发展。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人员,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同时,恳请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监督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批评建议,我们将诚恳接受并努力改进。

五年来,全院干警不懈努力,各项工作不断改进,有些问题已经或正在逐步解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离市委和群众的要求、期盼,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是: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特别是当前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带来的各种突出问题,需要深入研判、有效应对并妥善化解;信访不信法问题仍然突出,涉诉信访矛盾化解难度较大,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队伍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甚至存在违纪行为,严重影响法院形象,队伍教育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仍然落后,影响和制约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紧紧围绕每案公正这一目标,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两大使命,着力完成司法改革、过硬队伍建设和推进法治建设三项任务,全面加强制度、职业、安全和装备四大保障,扎实推进平安、综治、党建、精神文明和司法业务五大创建,为实现市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务实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职责和使命意识,依法公正办理好每起案件。强化依法制裁打击和教育防范各种违法行为的审判职能,着力推进平安武穴、法治武穴建设。紧紧围绕“双强双兴”和“四大行动”工作重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矛盾比较突出的涉及房地产、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和企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的纠纷,通过法治方式和司法手段妥善处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惩恶扬善、裁断是非的规范指引作用,着力维护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是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上有新举措。坚持为民宗旨、公正理念不动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公开平台,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全面推进审务公开、便民诉讼。进一步加大人民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力度,着力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利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进基层和以案说法、法律讲座等多种途径,在全社会营造崇法、尚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是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在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继续深化司法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前期完成主审法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司法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推进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完善业绩考核奖惩和加强职业保障等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有序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顺利实现,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是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在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监督条例,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大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政治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通过招录审判专业人员和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等方式,努力改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和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强力正风肃纪,狠刹歪风邪气。

各位代表,刚刚召开的市八次党代会,全面勾画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要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坚持“黄冈率先、全省领先、全国创先”的高标准,为建设“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