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张某等22名工人受雇于某船舶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以“上游款项未到账”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合计数十万元。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到武穴法院寻求帮助。
立案庭干警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从源头高效化解矛盾,法院主动引导工人们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工人诉求,同时也了解到公司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法院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协同发力,组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方分期支付拖欠工资。为保障协议效力,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武穴法院为此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当日完成审查,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本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在于为22名工人追回了劳动报酬,更在于其展示了“三位一体”解纷模式在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中的成效与价值。本案的典型意义有: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强化纠纷源头治理。法院在立案登记时敏锐把控、精准甄别、及时分流,将事实清楚的群体性欠薪纠纷快速导入调解程序,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二是“三位一体”同时发力,平衡各方利益诉求。通过“前端引导+人民调解+司法赋能”的解纷模式,整合了法院的司法审查优势与人民调解的柔性沟通优势。调解过程不仅关注工人权益的快速兑现,也兼顾了企业的实际经营困境,通过分期支付等方式为企业赢得了缓冲空间,避免了“办好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的负面效应,最终实现了保障民生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双赢。
三是司法确认赋予强制力,提升非诉解纷权威性。法院通过开启绿色通道、当日审查确认,展现了司法确认程序高效、便捷的特点。它为调解协议装上了“强制执行的牙齿”,彻底消除了劳动者对协议可能变成“一纸空文”的担忧,极大地增强了非诉解纷方式的权威性和吸引力。这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非诉调解是一条靠得住、行得通的维权快车道,有利于推动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良性诉讼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