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院立案庭依托“以保促调”机制优势,通过精准开展诉前财产保全,成功促使一起标的额32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在48小时内当场履行完毕。该案是武穴法院深化“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的又一实效。

案情回顾:32万借款陷僵局
2024年1月,王某的朋友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向她借款32万元,并承诺数月后还款。出于信任,王某将款项直接打入对方公司账户。然而借款到期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催讨无果后,王某决定向法院求助。她既担心诉讼周期过长,更害怕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申请保全告知书》,耐心指导她通过保全程序为自身权益“筑牢防线”。面对潜在的财产转移风险,王某虽心怀忐忑,仍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第一招:诉前保全,化“被动”为“主动”
立案庭接收材料后,迅速对案件展开研判。立案庭随即开启绿色通道,24小时内快速作出保全裁定,并第一时间移送执行。
第二招:先行调解,保全非目的,以保促调是良方
被告公司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表达和解意愿。立案庭调解团队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且有借条为证,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公司如果拒不还款将面临失信风险。如达成和解,调解文书不上网,也不会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通过和解为企业保留正常经营空间,同时节省自身诉讼时间与精力,早日拿回欠款。
在“保全压力”与“司法温度”的双重作用下,经法官协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请求,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与其僵持,不如立即清账”,被告主动筹集资金向原告一次性支付32万元借款本金。原告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申请解除保全。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诉讼“入口处”仅用48小时便实现案结事了。
以保促调:1+1>2的“法治公式”
诉前保全的“刚性约束”与先行调解的“柔性引导”相结合,既向债务人施加压力、打破其侥幸心理,又为双方搭建和解桥梁、推动主动履行。这一模式以最小的司法成本、最快的速度兑现了当事人权益,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
从“诉后执行”到“先行调解”,转变的是办案思路,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武穴法院将继续探索“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模式,让更多纠纷化解在先行调解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