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提出的异议成立…本院XX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法官,支付令终结了,我们公司现在该怎么办呀”。“不要着急,我们还有好办法!” A公司和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A公司按约交付货物,B公司自收到货物迟迟未予付款。A公司因B公司下欠货款一事向武穴法院申请支付令,收到法院的支付令后B公司以欠款金额不属实为由提出异议,支付令程序依法终结。收到支付令终结的法院裁定文书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很担忧,不愿走诉讼程序,害怕拿不回货款。 立案庭张法官认真查阅两个公司填写的《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发现A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中,需要资金回笼,而且愿意与A公司对账后协商处理。经过研判,张法官向A公司进行释明:“双方目前的分歧不是很大,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可在进驻武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后可以进行诉调对接”。听罢,A公司即向立案庭递交了诉前调解申请及相关诉讼材料,调解员接受委派调,该案进入了诉前调解程序。 为提升调解成效,立案庭法官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共同组织两公司当场对账,核对B公司下欠货款金额。经调解员摆事实、释法理,两家公司面对面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B公司具体的付款方案。为了确保实质性化解纠纷以及督促按期履约,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员进行引导,双方公司随即向武穴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当即走完了流程,武穴法院及时作出上述协议的裁定。 “调解工作很高效”双方公司代理人不禁感叹道。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庭法官在了解双方企业困境的基础上。做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快速高效化解企业纠纷寻找最优途径。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了企业实际困难,展现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高效、便捷优势。下一步工作中,武穴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评估,提升调解成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