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网店卖假货,父子双双被判刑

2018-11-22 15:03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高敏

河北一对闫姓父子在网上销售假冒某牌轴承等商品23万余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没收两被告人全部违法收入。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闫某租用武穴街某门面做仓库,借用妻子和他人的身份证在网上注册了七家店铺某进口品牌轴承等商品,并在网店首页上传虚假的授权证书照片。网店经营中,闫某负责招揽客户和收取货款,其父闫某某负责将客户订购的轴承按规格、型号到河北某地采购,然后快递给客户。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闫姓父子通过网店交易冒牌轴承61笔23万余元。2016年10月,武穴公安局对被告人闫某经营的门面搜查,现场扣押假冒进口品牌轴承1000余只。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闫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闫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被告人闫某到案后当庭自愿认罪,二被告人主动向办案机关退交全部违法收入,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