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实质性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当场履行案款1100余万元,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2020年5月,原告某建设公司和被告某项目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承包被告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2022年1月,原告公司交付工程且该工程投入使用。后因工程款给付发生纠纷,原告公司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合计1700万余元。同时,被告公司亦向武穴法院提出反诉,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公司向其交付施工资料,并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等费用合计1200万余元。
武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围绕解除施工合同、施工材料交付、工程价款金额确认等诸多问题进行磋商,因双方当事人各有立场、互不退让,协商进展缓慢而艰难。经多次调解未果,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武穴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如纠纷持续发酵,将给两家企业甚至是本地经济带来巨大损失,最终引发“双输”局面,虽然案件已在二审过程中,武穴法院仍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该案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武穴市副市长马聪会同武穴法院一起亲自做调解工作。最终,诚心换来了真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在此基础上,武穴法院立即向市中院汇报情况,市中院民三庭庭长胡美琴专程来到武穴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落实已达成的调解意见,快速签订了调解协议。最后,在马聪副市长的督办下,被告公司当场履行一千多万工程价款,双方均撤回诉讼、反诉以及上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各部门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武穴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并未一判了之,在案件上诉期间仍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武穴法院将继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提升运行质量效能,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涉企纠纷,为县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稳定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