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把行人当小偷,滥用私刑被判刑

2016-12-14 15:13

武穴男子朱某见陌生人敲门问路,将其当成小偷进行殴打,并强夺其财物。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3月,郭某骑三轮车到龙坪镇朱河垸找人,误敲朱某家的门。朱某见陌生人敲门,怀疑郭某是小偷,遂殴打郭某。郭某辩解其是找人打牌的,骑来的三轮车上还有麻雀牌为证。朱某便楸住郭某来到三轮车旁。期间,村民曾某表示系其约郭某来打牌,但朱某仍坚持以郭某为小偷要受罚为由,强行搜走郭某身上900元现金,并将郭某的三轮车骑走,后以2200元的价格予以变卖。事后经鉴定,郭某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三轮车价值40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并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朱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