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50斤,各罚五千块

——武穴两男子这下子掉的大

2018-07-19 09:17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苏钰

武穴男子龚某、刘某于禁渔期内,在长江流域的禁渔区非法捕鱼,被现场抓获。近日,武穴人民法院一审对两人各处罚金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龚某、刘某在武穴市长江盘塘汽渡下游三四百米的禁渔区,使用发电机、逆变器、电线等工具违法电鱼,非法捕捉鱼24.5千克。当日15时,被长航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刘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违禁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