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6月8日,我院花桥法庭前往砌石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该村组织当地村民旁听了庭审。
2006年,陈某与孙某相识,于200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有一儿一女,自儿子出生后,孙某患上精神病,因吃药无法维持,于2014年被送至市精神病院治疗,一住便是三年。2017年春节孙某回来过完年,又被送至黄冈接受治疗,至今未归。故陈某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孙某的婚姻关系。
花桥法庭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到被告孙某的特殊身体状况,为方便被告方参与庭审,遂决定到双方居住的砌石村进行巡回审判。被告法定代理人其母亲刘某,当场表示理解原告陈某的难处,同意孙某与陈某离婚。原告陈某也当庭表示自愿每年支付子女1万元的抚养费,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图/文:余文钦、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