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贩毒,被判重刑加罚金

2016-12-23 17:00

武穴女子朱某,在该城区内为吸毒人员提供场所,多次贩卖毒品,在交易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511月起,朱某在武穴市城区日杂公司附近多次向吸毒人员朱某、范某和胡某等人出售“麻古”和“冰毒”,并将其在日杂公司附近租住的房屋提供给吸毒人员温某和王某等人吸毒时使用。同月4日,朱某出售毒品给胡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在朱某随身包内及租住房屋内共查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药片及白色晶体14.261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