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办案,立好示范标杆

2018-06-22 15:14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高敏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扎实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和“三评查”制度的落实,6月21日下午3时,武穴法院院长黄亚东担任审判长,依法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刑事案件。本次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湖北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庭审中,黄院长细心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运用规范的庭审语言和精准的节奏,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诉讼环节,逐步化解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起到了“示范庭审”的作用。庭审历时近一小时后宣布闭庭,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倪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是人民法院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改精神的必然要求。院庭长开好“示范庭”,不仅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生动的“法律讲堂”,同时也为武穴法院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做出了榜样,激发了全院法官规范办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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