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武穴法院:盘活资产巧执行 以租抵债促双赢

2022-10-11 18:46
来源: 原创

“十年了,原本以为我们根本拿不到钱,没想到法院这么多年都没有放弃执行,感谢法院帮我们拿回欠款。”近日,收到部分欠款的某银行负责人感慨道。

2012年7月,王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黄冈市支行借款400余万元,并以位于武穴市永宁大道一处1500余平方的房产作抵押担保。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2013年7月,该银行提起了诉讼。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公司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且该银行对王某借款抵押的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4年4月,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又申请对被执行人王某作抵押担保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但该房屋经过多次拍卖均宣告流拍,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6年,因被执行人居住地及抵押担保房屋所在地均在我院辖区内,黄州区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移交至武穴法院。

武穴法院接手案件后,通过线上线下查询了解到,王某还与湖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下欠200余万元房屋价款。多年来,武穴法院积极协调,多方联动,努力寻求盘活被执行人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永宁大道闲置房屋的方法,力求能够实现“双赢”。近日,该案件执行迎来转机。得知温州一商户有意在武穴办厂,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商户,沟通出租永宁大道房屋,另一方面联系银行,与其协商以租抵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银行同意由银行负责人租赁管理房屋,并将每年租金的一半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一半用于偿还湖北某房产公司欠款。在法院见证下,商户与银行负责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付了租金。至此,该处闲置房屋终于成为“活水”。

武穴法院通过“以租抵债”的方式有效盘活资产,让两个企业的合法利益在法律的框架内达到最大的公约数,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武穴法院将进一步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