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诉讼指导和引导等服务工作;负责法院案件立案登记及案件分配工作;负责法院信访工作;办理信访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多元化调解工作;办理诉前保全、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等类型案件;负责诉讼费的减、缓、免等工作;负责案卷接收、调取和移送等工作;接受外地法院委托送达、调查、保全等事项;负责律师、特约调解员等人员的联络工作;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变卖等司法鉴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