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轻信能“捞人”被骗十万元

2020-07-30 17:53
来源: 原创

武穴一“热心”男子得知朋友被抓后,轻信他人能用钱把人“捞出来”,结果被骗十万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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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29日晚,张某因吸毒在武汉被查获,想请程某在武汉找关系使其免受处罚。随后程某通过余某认识周某,周某称可以找人将张某“捞出来”,但要付18万元的费用,先付定金10万元,等张某出来后再将余款付清。程某同意后将10万元转账至周某提供的账户中,当晚周某就将该款用于赌博全部输光。在获知张某并未被捞出后,余某找周某退还办事的10万元钱,周某称钱已被其输光,将自己的手表抵给余某。后周某妻子将手表以41000元变卖,下欠款周某仍未退还给程某,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5月25日,被告人周某被抓获归案。

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