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续的高温天气容易引发情绪激动。武穴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入驻诉讼服务中心的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在诉讼立案前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经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均当场履行完毕,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案未立、事已了”,为炎炎夏日中的当事人送去一缕法治清风。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因还款金额和期限问题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调解员及时介入,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从法律、情理角度深入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借款人当场交付现金,一次性还清借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和尾款支付产生分歧。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类似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法官指导调解和调解员组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买方当场支付剩余货款,卖方也表示将对货物瑕疵提供后续保障,双方握手言和。
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一是高效便捷,减少诉累,避免案件进入漫长诉讼程序;二是成本低廉,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三是方式灵活,兼顾法理人情,易于当事人接受和执行;四是利于和谐,通过沟通疏导化解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解决方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