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报警想脱身,警法联手结积案

2016-10-10 16:43

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在杭州被申请执行人发现后扣留,为脱身主动向警方报案。法院接到警方核实电话后,火速派员前往杭州执行,最终在警方协助下顺利执结此案。

被执行人王某系武穴市梅川镇人。2011年期间,王某向上海协优公司购买隔音移动墙,后王某欠上海协优公司8万元拒付,上海协优公司向武穴法院起诉。2015年10月17日,武穴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上海协优公司货款8万元。2016年6月1日,上海协优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王某近十年来主要在杭州经营生活,法院一直无法得知王某居住地,故本案只能暂时搁置。

2016年9月25日,上海协优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王某驾驶的车辆,遂将该车控制。为了取回车辆,王某报警称有人将其人车扣留不准离开。杭州市江干分局彭埠派出所接警后,将双方当事人及车辆带回该所进行调查。

26日上午11时许,彭埠派出所来电,向我院核实上海协优公司与王某案件情况。我院得知王某车辆被彭埠派出所扣押后,立刻要求彭埠派出所协助扣押车辆,并迅速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传真至彭埠派出所。当天下午,我院组织执行人员驱车前往杭州。

27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我院主持下进行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王某当场给付4万元,余款4万元于年内给付,此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法院不可能掌握每名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申请执行人的协助。本案申请人上海协优公司能够积极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线索,并采取控制车辆的自救措施,为法院执行提供了有利条件,值得每名申请执行人学习和推广。当然,我们也提醒大家,在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以及采取措施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时候,一定不能采取违法手段,千万不能让“维权”变“违法”!


                  (执行二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