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2012-08-03 18:21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 0元;

2.超过1万元至1 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 0万元至2 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 O万元至5 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 0万元至1 0 O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 0 0万元至2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 0 0万元至5 0 O万元的部分,按照O.8%交纳;  

8.超过5 0 0万元至1 0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 0 0 0万元至2 0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l 0.超过2 0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 O元至3 O 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 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 0 O元至5 0 O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 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l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 0元至1 O 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 0 0元至1 0 0 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 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 0 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 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 0元至1 0 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 0元至5 O 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 0元;超过1万元至5 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 0万元至5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 0 0万元至l 0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 0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 0 0 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 0元;超过l 0 0 0元至1 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 0 O 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l/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 O 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 0 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 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 0 0 0元至5 0 0 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 0 0 0元至5 0 0 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 0 0 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 0 0 O元。

三、上诉案件及其他案件

(一)上诉案件: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减半收取案件

1、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申诉案件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计算简易公式

新收费办法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 O元;

2.超过1万元至1 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2.5%一2 0 0元)

以1 O万元为例,诉讼费为1 0 0 0 O O×2.5%一2 0 0=2 3 0 0元

3.超过1 0万元至2 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2%+3 0 0元)

以2 O万元为例,诉讼费为2 0 0 0 0 0×2%+3 0 0=4 3 0 0元

4.超过2 0万元至5 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1.5%+1 3 O 0元)

以5 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5 0 0 O 0 0×1.5%+1 3 0 0=8 8 0 0元

5.超过5 O万元至1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1%+3 8 0 0元)

以1 0 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1 0 0 O 0 0 0×1%+3 8 0 0=1 3 8 0 0元

6.超过1 0 0万元至2 0 O万元的部分,按照O.9%交纳;  (其计算方式为:标的×0.9%+4 8 0 0元)

以2 0 0万元为例,  诉讼费为2 0 0 0 0 0 0×0.9%+4 8 0 O=2 2 8 O O元

7.超过2 0 0万元至5 0 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其计算方式为:标的×O.8%+6 8 0 O元)

以5 0 0万元为例,  诉讼费为5 0 0 0 0 0 0×0.8%+6 8 0 O=4 6 8 O 0元  

8.超过5 O 0万元至1 O O 0万元的部分,按照O.7%交纳;  (其计算方式为:标的×O.7%+11 8 0 0元)

以l 0 0 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1 O 0 0 0 0 0 O×0.7%+1 1 8 O 0=8 1 8 0 0元

9.超过1 0 0 0万元至2 0 0 O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其计算方式为:标的×0.6%+2 1 8 0 0元)

以2 0 0 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2 0 0 0 0 0 0 0×0.6%+2 1 8 0 O=1 4 1 8 0 0元

l 0.超过2 0 O 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计算方式为:标的×0.0 5%+4 1 8 O 0元)

以3 0 0 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3 0 0 0 0 0 0 0×0.5%+4 1 8 0 O=1 9 1 8 0 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