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都当场履行了,我们来撤诉啦!”
某担保公司的代理人高兴地来到武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两份撤诉申请书。 案件1:2018年,武穴市某民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由某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向银行贷款数千万元,后因该企业经营不善,担保公司为其代偿贷款本息。2024年担保公司诉至武穴法院,要求该民营企业偿还代偿款,并要求对该公司的机器设备以及公司股东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2:2017年,武穴市某食品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由某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向银行贷款千万元整,后因该企业经营不善,担保公司为其代偿贷款本息。2024年担保公司诉至武穴法院,要求该民营企业偿还代偿款,并要求对该公司股东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武穴法院立案庭受理两起案件后,根据企业自评及双方当事人了解的情况,法院及时启动涉企经济影响评估,认为保全不利企业生产经营。如进入诉讼程序,一方面因人员众多,维权周期较长;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该起纠纷的迅速化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立案庭第一时间将两起案件流转至民商事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这两起纠纷经调解员主持诉前调解,民二庭法官指导配合,与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释法梳理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公司即时履行还款义务,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将两起矛盾纠纷调处用时降到最低,实现了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有效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快速兑现,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小案件”,大镜子。“双向分级评估+诉前调解”齐发力,在诉前阶段研判涉企经济影响,多元联动,将纠纷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微时,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今后,武穴法院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以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