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法新“枫”景】武穴法院:送《条例》进小区,现场化解4起物业纠纷

2024-07-22 11:46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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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持续深化物业纠纷领域诉源治理,武穴市人民法院走进某小区,积极宣传新《条例》,对该小区物业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现场化解4起物业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积极成效。

桂某等4户业主居住在武穴市某小区,某物业服务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因种种原因,桂某等等4户业主缴纳2019年至2022年物业费后拒向该物业公司缴纳后续物业费。经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遂将桂某等4户业主诉至武穴法院。

接到物业公司的诉讼材料后,考虑到物业纠纷类案件事实清晰、标的额不大,但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在诉前调解更有利于息诉止纷,也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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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到矛盾纠纷的症结后,承办法官结合《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规定,与该物业公司进行了释法沟通。业主们反映的服务管理不到位、业主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物业公司长期“漠视不理”,必然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等。“《物业服务合同》是约束业主和物业双方的,你们的服务不到位,难怪业主们‘不买单’!要想从根源解决问题,物业服务必须要整改。”

为促进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逐一解答,告知业主应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诉求,拒缴物业费只会激化矛盾。同时建议物业公司多从自身找原因,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经过承办法官的反复沟通,桂某等4户业主与物业公司最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自动缴纳了相关物业费。至此,该系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今后,武穴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贯彻新《条例》为契机,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全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推进行业治理,着力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操心事,为辖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