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胡怀宇等人涉黑案

2019-12-09 08:13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高敏

12月6日下午,武穴市人民法院对胡怀宇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胡怀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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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以来,胡怀宇通过在麻城市城区开设地下赌场,获得大量非法利益。后胡怀宇在开设赌场时,为逼要赌债,网罗李金维、徐拥辉等人加入该组织,全部组织成员统一在被告人胡怀宇指挥、授意下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胡怀宇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李金维、徐拥辉、田军伟等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50余起,并通过虚假诉讼等途径,使大量非法债务“合法化”,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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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怀宇先后网罗多人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以软暴力、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麻城市区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及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胡怀宇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被告人胡怀宇还分别构成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综合考虑全案证据、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怀宇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退赔其诈骗所得315.5万元,追缴其开设赌场获利170万元;被告人李金维、徐拥辉、田军伟等17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九年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被告人毛春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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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本案被告人名下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未被发现的涉黑财物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