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5-12 09:24

 

武法组[2015]3号

 

中共武穴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院从严治党工作,现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武穴市人民法院党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穴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院从严治党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严三实”,以管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建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为基础,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抓审判的新常态,确保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我市建成“现代港城、实力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的总体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导向,督促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分级制定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建立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推行公开承诺制,推动院领导带头履责、党组织书记主业首责,强化党组织书记的管理监督责任,促进党组织书记管好党员、带好队伍。

2、落实纪检的监督责任,加大党建失责追究力度。加强对各层次党建工作的监督,对在从严治党上失职渎职,导致不正之风蔓延、党建工作长期薄弱落后的,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该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的责任。

(二)从严落实思想建党

3、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科目,开展理论宣讲,营造舆论氛围。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加强“三严三实”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党员干部诚信档案。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学习革命先烈、先进人物活动。加强改革创新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5、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建立完善诺学、述学、评学、考学、督学、用学“六学”制度,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持续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三)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以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完善议题提出、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组织实施、监督核查工作方法。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健全基层组织民主决策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民意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接待日等制度。

7、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建立院领导参加指导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探索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通过开展党群座谈会、开设网上党校、开通党建微博等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

(四)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

9、坚持“五重五用”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重品行,用忠诚可靠、顾全大局的干部;重能力,用业务精、质效高的干部;重担当,用敢于担责、勇于创新的干部;重实干,用勤奋务实、善抓落实的干部;重公认,用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大力推进组织人事工作精细化、精准化,坚持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关、动议关、考察关和程序关,落实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健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部任前预审制、干部选任风险防控、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八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深入抓好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项重点整治任务。

11、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制定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加强“一把手”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落实“三谈六心”、“十必谈”举措,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干部举报体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行干部“六岗六责”,加大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组织处理力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良好机制。

(五)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12、坚持防止“四风”反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黄冈市委“八简两风”和市委“十个严禁、五个严格”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问题,从严查细节小事做起,持续发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三改五步”要求,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备案销号制、限时办结制和定期通报制。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开展自查、巡回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

13、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抓好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事项的整治任务。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抹牌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处理力度。对“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4、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科学合理配置机构人员,从机制上消除人浮于事。分管领导要定期分析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精神状态,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针对性教育帮助。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一般干部发生庸懒散软问题,追查中层主管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查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从政治上、待遇上、精神上关心爱护“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5、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完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依托“三万”活动、驻点帮村、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平台,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对联系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公示公开、群众评议、记实评价机制。

(六)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6、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党组织要坚持“四个服从”、“五个必须”、执行“十个严禁”,做到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熟知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推动党员干部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17、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

(七)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8、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执纪执法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9、抓早抓小、一案三查。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防范。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加强重点巡查、专项巡查。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凡本单位不正之风盛行、长期得不到纠正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要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依规追究党组织及分管领导失管、失教、失察责任和纪检监督不力的责任。

(八)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

20、抓好基层党建“3536”工作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党组织书记的角色意识、党组织的规则意识等三个意识,巩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等三个作用,完善党员质量管理体系、干部教育管理体系、创先争优活动体系、党建信息化服务体系、经费待遇保障体系、党建责任考核体系等六个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充实完善“3536”党建体系。

21、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坚持政治标准和质量标准,严把党员入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疏通党员出口,积极稳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深化党员“立岗服务”,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深化拓展远程教育“五个功能”,构建党建信息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党的激励帮扶机制。

(九)从严落实制度治党

22、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分类推进干部“六岗六责”、“任期+实绩+竞岗”制度、干部选任风险防控办法、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党员立岗服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6项改革实施。

23、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狠抓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把能否执行党的规章制度作为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

(十)从严织密监督网络

24、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实行院领导述职述廉,接受党员评议。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党务、审务、执行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审判、管理、服务公开。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保护机制,加大热线和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网络舆情反馈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处置机制。重视并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监督,实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

三、方法步骤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必须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通过严抓严管、常抓长管的实践,积极探索从严治党的路径、方法和制度体系,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全院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调研、广泛座谈,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党员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找在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党组织至少要查找出3个以上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专班,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三)严肃认真,深入推进。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原则,对查摆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并作出公开承诺,一项一项抓落实。各支部要及时向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对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具有特色的从严治党的常态化机制。

四、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院成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检查。各支部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检查督办。院从严治党工作专班要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检查督办情况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抓好统筹兼顾。全院各单位要把从严治党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与“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简报、信息、内网平台,及时总结宣传从严治党的工作动态、经验作法、先进典型,在全院形成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附:《武穴市人民法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