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武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事故中,两名摩托车司机不仅在碰撞后身体受伤,更因未购买交强险导致经济损失惨重,令人唏嘘。
据悉,2024年12月,老肖驾驶摩托车在G220国道行驶时,与同样骑摩托车的老饶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然而,关键问题在于,两人的摩托车均未购买交强险。
事故造成老肖八级伤残并附加三个十级伤残,老饶则为十级伤残。随后,老肖向老饶索赔39万元,老饶也向老肖索赔11万元,双方就此在法院产生争议。
承办法官表示,交强险一年仅需几百元,若当初购买,可在20万元的赔偿限额内分担部分损失,而如今数十万元的赔偿需自行承担。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老饶向老肖支付26万元赔偿款。
在此,法院特别提醒:
1.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不购买属于违法行为。
2.省下每年几百元的交强险保费,可能在发生事故面临巨额赔偿时,失去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分担作用。
3.未购买交强险出事故,除需自行承担赔偿外,还可能面临交警部门的处罚。
法院强调,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务必按规定购买交强险,避免事故发生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