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某银行与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武穴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8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次日双方当事人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武穴法院经审查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并作出民事裁定书。
2023年,因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未按调解协议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武穴某银行遂向武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共同返还借款本金6900万元,支付利息2484.2675万元。
武穴法院收到武穴某银行提交的执行申请,经研究并征得借贷双方同意后于9月12日对该案启动执前调解程序,先行启动对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24间总面积为11622.76㎡的商铺予以评估。9月27日,上述不动产估价结果为人民币9036.3万元。因武穴某银行与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达成执前和解统一意见,案件立案执行并依据评估结果裁定拍卖涉案商铺。涉案商铺两次拍卖流拍后,武穴某银行于11月27日向法院出具结案手续,以流拍价7300万元接收该24间商铺。
武穴某银行从诉讼主张、申请执行到债权实现,整个过程不到3个月,武穴法院以“诉前调解+执前评估”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让当事人完成“法院之旅”,顺利实现权利,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继续拓宽执前和解范围,进一步用活用足执行措施,持续优化武穴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