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职务真骗钱,千万赃款栽进监狱

2018-09-19 15:13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高敏

武穴一男子胡某自称某医院院长,以帮助子女入学、就业、介绍、合作项目和开办医院等理由骗取12名被害人现金1100余万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胡某挂名武汉某医院的法人代表,两年后,胡某购入一辆轿车,花5000元托人挂省直机关牌照,声称调到省直机关工作,持有省直机关工作证。2008年3月至2014年8月,胡某假借医院院长或省直机关工作身份,结交多名被害人,经过培养信任后,利用被害人需要办事、承建工程等心理,向被害人诈骗1800余万元请托和投资等费用。多名被害人见胡某能够自由进入省直机关,并且对所说的许多承办事项有相关印证,便认为胡某具有可信的身份和能力,很少对胡某产生怀疑。一旦被害人稍有意识到受骗之后,胡某就以资金周转不开等借口推脱还款。事发后,经被害人多次逼债,胡某偿还部分被害人600余万元,2015年7月,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胡某亲属偿还其中两名被害人现金10万元。

多年老“熟人”竟是骗子

2011年,胡某找蒋某分几次借了几千元钱,都及时还款。后胡某称有个项目急需30万,蒋某心想已认识胡某七八年,听说他是“医院院长”,平时感到他人“不错”,就借与19万元。还款日到后,胡某要求再借2万,承诺下个月一次还清21万,最终胡某没有如约还钱,蒋某才知道自己陷入骗局。

为儿找工作,十四万打“水漂”

2012年,高某夫妻听同事说胡某在武汉某医院任职,有好大的“关系”,便萌生让胡某为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小高介绍工作的想法。胡某称可以通过北京的关系将小高安排到北京某建筑公司上班,但要14万元“打点”。高某在网上查到这家建筑公司确实存在,便高兴地向胡某汇款12万。可当儿子在家待业了两年,也不见胡某继续介绍工作。高某猜想胡某是认为自己家没有给足14万而拖着不“办事”,又向胡某转账2万元。到2015年,胡某既没有提供介绍工作的下文,又没有还钱,高某一家才知道这是个骗局。

不论老板还是司机,骗你没商量!

2012年,学设计的刘老板在饭桌上结识胡某,胡某拿出某饭店改建项目的设计图,说自己认识很多领导,可以把项目给刘老板。刘老板认为胡某人际关系不一般,便对此事很心动。胡某称前期要出47万元“跑关系”,还写了借条,说事情没办成就将钱退给刘老板。过了一段时间,胡某说要买些礼物送礼,刘老板又转给胡某7.5万元。直到2015年,刘老板都没有等来所谓的设计项目,借条也变成一纸空谈,刘老板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2013年,司机唐某因自己老板认识胡某,经常送喝酒的胡某回家。唐某见胡某住在省直机关对面,以为胡某是省直机关领导。二人闲聊中,唐某说自己想开一家网吧,可要办很多手续有些为难。胡某说他有能力找关系审批,只要10万元就可以在年底拿到许可。过了一段时间,胡某说已经找了几个领导办理,但要6万元送礼。唐某开网吧心切,便轻信胡某向他转账。直到2014年5月,胡某不断推脱办网吧的事,唐某才明白胡某一直在骗自己,给他的钱都打了水漂。

法院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胡某亲属已偿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