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拘留蔡基田
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蔡基田,为躲避法院执行,常年居住在亲戚家。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蔡基田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
2007年10月,蔡基田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蔡某借款3万元,后仅陆续偿还部分欠款。蔡某遂于2013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2013年8月30日还本付息1.7万元。但因蔡基田未按时还款,蔡某于2013年9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蔡基田得知后,隐匿行踪逃避执行,法院多次执行均无功而返。
2016年12月20日,法院得知蔡基田居住在其亲戚家,便立即组织干警赶赴蔡基田亲戚家,将毫无防备的蔡基田逮个正着,并通过其亲戚了解到,蔡基田近年来一直在做生意,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对于1.7万元的欠款具备履行能力,法院遂依法对蔡基田进行拘留。
(执行二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