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院花桥法庭成功庭前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原告最终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与被告兰某经人介绍相识订婚,订婚期间原告依习俗向被告支付了彩礼12万元以及金手镯、金手链和手机各一份。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解除婚约,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协商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双方家庭情感纠葛,若直接开庭审理,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决定在庭前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关于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
经过法官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7万元。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即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本案中,判决虽然能依据法律条文对彩礼是否退还以及金额做出裁决,但判决的方式可能会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让原本就因婚约破裂而产生间隙的两个家庭彻底走向对立面。而原告的主动撤诉是双方在庭前通过协商的平和方式解决了彩礼退还的问题,避免了家事矛盾的扩大化,为两家人的日后相处保留了余地。
此次庭前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柔性方式解决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武穴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案件,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