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项目建设与民生权益保障的交汇处
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诉求
是司法服务大局的重要考题
近日,武穴法院通过耐心调解
成功化解一起涉重点项目征地的行政补偿纠纷
既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
也为当事人挽回合法损失
交出了一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的司法答卷
时间回溯至2019年7月,黄梅县某中药种植合作社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依法承包土地开展中药材种植,正当经营步入正轨之际,变故突生。2023年,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某镇人民政府启动土地征收工作,过程中造成合作社承包土地上的中药材毁损。因补偿问题未及时解决,2025年8月,该合作社向武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人民政府赔偿中药材毁损损失39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析案,很快厘清核心矛盾。但法官同时意识到,此案关联重点项目推进,征收任务重、时间紧,若简单判决结案,虽能完成办案流程,却难以真正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引发后续争议,无法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秉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审判理念,承办法官在查清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开启“调解优先”模式:多次组织双方座谈沟通,从“法”的层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理”的角度分析重点项目建设对地方发展的长远价值,从“情”的维度体谅合作社的经营损失。
最终,在法官的多轮疏导与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涉重点项目的行政纠纷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也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
行政审判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每一起行政案件都关乎民生福祉。此次调解,正是武穴法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的生动实践——通过搭建官民沟通“连心桥”,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在护航重点项目建设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之间找到最优解,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