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抚养非婚生子,法院执行主持公道

2018-02-13 17:42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高敏

2月1日早上凌晨,武穴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驱车赶到田镇某村,将在睡梦中的洪某予以司法拘留。2013年,洪某经人介绍与郭某按习俗结婚,二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生育一子。洪某在“婚后”认为郭某患有精神疾病(该说辞没有医学证明,未经法院采信),不愿履行家庭义务,在小孩出生后也不支付抚养费用,郭某遂于2015年8月将洪某诉至我院。2015年12月12日,我院判决洪某按每月695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其子十八岁。在判决生效后,洪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郭某遂于2017年6月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对洪某做思想工作,向其说明不履行抚养儿子的法律责任,但每次都被洪某粗鲁地拒绝,他还向执行人员叫嚣:“要钱没有,要抓就抓!”。后我院依法决定对洪某采取十五日的拘留措施,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洪某在拘留所呆了一日,便主动让其父亲先将一年的抚养费8340元交到法院,并亲自写下了悔过书,反省自身所犯的错误。我院干警见其认错态度良好,且已经缴齐执行款,便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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