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武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超四百余万的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4-11-21 08:56
来源: 原创
浏览: 279

11月19日

武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额

4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在工程量或工程价款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往往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诉讼周期一般要用“年”计算,但这次

武穴法院仅用2个月的时间高效化解纠纷,促双方共赢

有何妙招呢?


图片


案件详情




2020年5月,原告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核算价格总价约为1200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依约进场进行施工,并完成该工程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因工程量、结算金额确认等问题,双方发生矛盾,经多次协调未果。原告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400万余元及利息。

武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秉承和谐双赢、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尽可能缩短审理周期,实现双赢。

开庭审理时,双方对于已付的大部分工程款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均无异议,但对于工程总价款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只能启动鉴定程序。本案总工程价款将近1200万余元,双方在交纳鉴定费用数额以及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测绘资质问题上存在分歧。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进行调解,并释明利害关系,继续鉴定,势必产生高额的鉴定费用,诉讼过程也必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为此,双方同意再次调解。

图片


图片
持续调解:
图片
下午四时到晚上八时


 为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开诚布公的言明利害关系,耐心细致的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先后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法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调解是最佳途径。考虑到原告公司在安徽,不方便来回奔波,法官与原告方负责人及代理人电话沟通不下几十次。此时双方对相关款项的数额分歧依然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因“一纸判决压垮一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承办法官着力在调解上下功夫,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逐步冷却当事人“非理性怒火”,引导双方找到平衡点。下4点持续到晚上8点,历经4小时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图片


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经济下行给被告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损失,助推企业以发展促效益,以解纷促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公正、高效地解决,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武穴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大对涉企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高效稳妥化解涉企纠纷案件,坚定不移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服务,助力辖区企业行稳致远,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法官提醒:虽然司法鉴定是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专门性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否必须进行启动鉴定程序,当事人应当综合考虑鉴定费、鉴定时间等因素做出理性选择。根据现实情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否则将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