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闹矛盾,院庭合作化纠纷

2019-05-14 15:42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某公司股东为经营问题发生矛盾诉至法院,承办案件的人民法庭主动邀请院机关业务庭参加审理,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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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系外省人,于2017年9月入股我市某生物质能源公司,先后投资了100万余元,成为拥有该公司49%股权的第二大股东。2019年2月,因该公司连续亏损,郭某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申请,以便了解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但公司迟迟不提供查询,郭某遂于2019年4月向我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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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此案后,原分配到龙坪人民法庭审理。但龙坪法庭考虑到平时接受商事案件较少,主动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民二庭“求援”,民二庭遂指派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会计专业知识过硬的朱天友法官到龙坪法庭参与案件审理。在5月13日的庭审中,朱天友将股东知情权的法律内容及适用范围充分告知被告公司,合议庭根据前期梳理的证据,从法理情多方面分析公司运营前景,引导双方打破僵局、共谋发展。最终该公司法人终于同意提供账本,郭某在查阅和复制账本后亦主动提出撤诉。

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武穴法院法官专业素质高、人文情怀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做足了工作,此次纠纷的顺利解决值得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