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有新招武穴法院:用“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5-08-13 12:41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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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的协调,这么快帮我解决了问题。”潘某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时感谢道。

据悉,潘某系某建筑公司工人,在某公司项目分包施工过程中受伤,后向某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县人社局以超过工伤认定受理时限为由,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潘某因不服该决定书,向武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穴法院经立案审查后,并没有简单地进入庭审程序,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建议该县人社局进行自评自纠。后该县人社局主动纠正了涉诉行政行为,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潘某也撤回起诉。

这一案例的圆满解决,得益于武穴法院在2025年积极探索的“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该机制通过法院庭前积极协调,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从以往的“被动应诉”转变为“主动纠错”,将争议化解与主动纠错深度融合,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导向,促使行政机关主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的主动性,为法治政府建设高水平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为了让这一机制更好地落地见效,7月以来,武穴法院创新推出“一案一书一表”模式,为规范行政行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开辟了新路径。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武穴法院除了像往常一样送达诉讼材料外,还会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行为自评建议书》和《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表》,引导被诉行政机关对涉诉行政行为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合法性、文书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例如,王某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争议一案中,法院在送达《行政行为自评建议书》和《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表》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在15日内完成自查工作,其自评表经过了法治审核,并由该局“一把手”依法把关后签字确认。这一环节保证了行政机关“一把手”能够全面了解诉争行政行为,从而有力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持续深化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与支持,重点聚焦涉企行政争议等高发领域,进一步推动司法建议标准化、自纠流程规范化,努力打造“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的“武穴经验”,为武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