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利用巡回审判车开庭

2017-08-0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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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法庭巡回审判

2017年8月8日,我院大金法庭首次利用巡回审判车到石佛寺镇杨林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大金法庭庭长郭志强独任审理,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2017年2月10日,乐某诉至法院称,他与妻子廖某于2015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5月12日登记结婚。领证不久,因乐某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驻地在外,双方并未同居生活。后双方产生矛盾,无论乐某如何挽留,廖某执意要离婚。故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廖某退还彩礼7万余元。

郭志强庭长受理此案后,仔细阅读案卷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便民利民的特点,顶着炎炎烈日来到被告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经过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廖某同意退还彩礼。

我院新添置的该辆巡回审判车是根据巡回办案实际需要设计的法庭“微缩版”,车内设有审判员席、书记员席、原告席、被告席,相当于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同步录像、法制宣传等功能于一身的智能化“流动法庭”,助力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偏远山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图/文:余文钦、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