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子女干涉父母财产处置?不可以!

2020-06-19 09:04
来源: 原创

子女保管父母存款拒不返还,父母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子女当庭将存款返还给父母,该案以撤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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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某和刘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两子女。因向某和刘某经常因为向某乱花钱的事情吵架,两人遂协商将7万元养老钱存在刘某的账户中,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由女儿向某姣保管。后刘某担心向某将养老钱挥霍一空,要求向某姣将7万元存款取走代为保管。刘某回农村老家与向某一起居住后,要求向某姣将7万元返还,向某姣因担心父母因此吵架,拒不返还。

开庭之前,原被告双方怒气冲冲,相互指责。承办法官耐心的倾听双方的想法,在弄清事情的原委之后,向被告释法析理,提醒他们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作为子女,也不能干涉父母处置自己的财产。通过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法官终于做通了子女的思想工作,当庭将7万元返还给了父母。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收侵犯。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干涉,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的财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