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武穴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华等5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损坏财物等罪一案。
2014 年前后,被告人朱某华为了在武穴市境内从事拆迁行业并从中营利,许诺月工资 3000 元—4000元,纠集被告人张某、朱某见、邓某等人,采取人为制造交通事故、强制拆除、纠缠尾随等手段在武穴市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朱某华为首要分子,张某、朱某见、邓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4 年至 2016 年,被告人朱某华、张某、朱某见、邓某在武穴市多次共同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给武穴市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严肃规范,程序严格依法,充分保障每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开庭审判,充分彰显了武穴法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决心和力度。下一步,武穴法院将继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一切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