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夏诱,男,1988年9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1182198809******,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武穴市梅川镇古城豪园小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10月31日被武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2025)鄂1182刑初231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夏诱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在对其收监执行过程中,罪犯夏诱于2025年7月8日以其患有慢性肾脏病5期,血液透析状态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经审查后,本院于2026年2月2日立案受理,案号(2026)鄂1182刑更2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本院对罪犯夏诱以患有慢性肾脏病5期,血液透析状态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0713-6289968)提交书面意见。
武穴市人民法院
二Ο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