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勇斗狠为祸乡里,武穴一村霸栽了

2017-03-13 17:19

武穴市余川镇王宪村干某,年近六旬仍横行乡里、偷鸡摸狗。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依法判处干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干某出生于1958年,系文盲。20131月至201412月间,干某先后在余川、花桥和石佛寺镇等地,采取使用毒药、铁丝等工具偷鸡摸狗,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次。2016331日上午,同村村民干某云因房屋窗户木柱损坏,怀疑系干某所为。干某否认,继而双方发生口角,干某便从家拿出一把火钳朝干某云面部打,导致干某云左眼当场被打出血。后经鉴定,干某云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干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主动赔偿被害人干某云经济损失二千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干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以非法占有目的多次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干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