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枫”景正好】多番调解不止步 当场履行促和谐

2024-01-31 17:24
来源: 原创

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花桥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看似简单的案件经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均告无效。法庭充分把握开庭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案款当场履行,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10月,原告李某同几名工友一起到被告丁某的仓库搬运稻谷,过程中,李某被高处的稻谷包裹撞到,从车上摔落,经送医诊断,头、眼部等处受伤。李某住院治疗7天,花费约7000元,因丁某没有积极地同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李某遂在出院后,将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7422.75元。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后,发现事实、证据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尽快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进一步了解案情,并提前组织双方到庭沟通。但由于双方在前期没有协商好,开展的庭前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开庭当日,法官仍未气馁,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出发,结合情、理、法多角度,法官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最终让当事人相互理解,被告丁某当场向原告李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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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武穴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本着“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妥善处理各类关乎民生的案件,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审执一体,提升司法服务,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