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广角第2期法治理念

2012-08-03 10:4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知识

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即三个至上;

人民法院工作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人民法院工作方针: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

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

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人民法院司法理念:能动司法;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原则: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当前我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全国优秀法官伍义军同志学习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

(一)政治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现代国家里,民主政治首先就是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只有通过民主的程序,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心声。社会主义民主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确认与保障,只有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为主体,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

(三)科学性

任何科学都是对一定客观规律的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坚持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问题,是科学、先进的理念。

(四)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时俱进,为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提供了符合法治精神和时代特点的指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更有时代性,更具规律性,更富创造性。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第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

1、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完备;

2、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合理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分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3、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4、其他基本要求: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实施正确领导。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三个至上”从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线,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奠定了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

“三个至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本质要求。

六、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

二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

四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

五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同时,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外国法治思想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2、为什么要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把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衡量标准。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是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特别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有哪些?

  答:一是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二是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五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5、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

  6、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思想有何重要意义?

  答: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法治追求的科学总结,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的重要理论来源。

  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依法治国理念,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服务大局理念,党的领导理念。

  8、怎样理解五个方面的法治理念的辩证关系?

  答: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9、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10、执法为民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答: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11、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答: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

  12、服务大局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答: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3、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

  答: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14、为什么要坚持执法为民?

  答: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15、为什么要坚持公平正义?

  答: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6、为什么要坚持服务大局?

答: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17、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

答: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率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18、“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何时提出的?

答: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9、党的事业至上本质是什么?

党的事业本质上就是人民的事业,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

20、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本质是什么?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2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本质是什么?

宪法法律至上是人类社会特别是近代社会巨大进步的思想结晶,是对治国规律的宝贵总结,是建设法治国家题中应有之义。

   22、“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关系?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树立、维护和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就是为了协调、保障和发展自己的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在实质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23、为什么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端正执法思想和服务理念,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使命的重要保证。

  24、怎样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答: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25、怎样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从根本上抵制各种错误的不良影响,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26、怎样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27、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答: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8、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答: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29、广大政法干警如何增强党的观念?

  答: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30、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

  答:既要坚决纠正少数党政领导干部代替政法机关对案件事实和处理作出判断、下达指令等干预正常司法活动的错误做法,也要纠正把党委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等同于“干涉司法活动”的错误认识,更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抑制和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决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

  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32、如何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答: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法律权威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33、怎样理解严格依法办事?

  答: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34、怎样理解有权必有责?

  答: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行使法定权利,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5、为什么说权力必须受到监督?

  答: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为了防止权力的腐败、滥用,我国宪法规定了一切国家权力都要受到监督的原则。

  36、贯彻实施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是什么?

  答: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7、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

  答:一是提高法律素养;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三是模范遵守法律;四是自觉接受监督。

  38、怎样做到严格执法?

  答: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39、怎样做到模范遵守法律?

  答: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40、如何做到自觉接受监督?

  答:首先,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其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第三,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动力。

  41、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答: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42、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3、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文明执法

  44、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是什么?

  答:执法公开

  45、怎样理解执法为民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

  答: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46、如何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克服乱作为和不作为的错误倾向?

  答: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47、怎样坚持文明执法,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答: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自身的形象。

  48、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答: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因此,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49、怎样理解平等对待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反对特权,二是禁止歧视。

  50、怎样理解及时高效原则?

  答:一是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二是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51、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52、如何做到秉公执法?

  答: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三要克服己欲,排除私利。

  53、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答: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

  54、为什么说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答: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服务大局是解决政法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55、为什么说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

答:坚持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