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积极协调快结一起行政诉讼

2015-11-27 13:52

武穴法院法官通过细致耐心的协调,仅用16天时间办结一起行政诉讼,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李某原系蕲春县某门窗公司安装工。2012年,某公司为李某购买了工伤保险。2013年11月,李某在某工地安装完窗户后返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4年被认定为工伤、8级伤残。后李某要求蕲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5.7万元,蕲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以某公司2014年7月后未给李某工伤续保为由拒付。李某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武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穴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电话及时与蕲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金英朝局长取得联系,通过两次细致耐心的沟通,金英朝局长表示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指派该局方书记专门负责处理此事。2015年11月26日,该院法官前往蕲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双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5万元的给付金额,原告李某当场撤诉,此案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