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自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三尺讲台与市井街巷,身上带着武穴的“港城烟火气”,心中揣着群众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当法槌落下,他们与法官并肩而坐,这便是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最生动的“代言人”。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八周年。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武穴市人民法院正式推出 《人民陪审员》 专栏。
在这里,我们将聚焦武穴法院这支“不穿法袍”的审判队伍。看他们如何凭借生活智慧与乡土经验,让晦涩的法条变得“接地气”;看他们如何在法理与情理的交织中,为司法裁判注入最真实的民意;看这抹司法亮色,如何照亮法治武穴的每一个角落。
人民陪审员简介:陶小英,武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大法寺供销社退休职工,任职至今共参审案件5件。
我是一名现任人民陪审员,自被选任以来,我深感这份职责的神圣与庄重。每一次走进法庭,坐在陪审席上,我都提醒自己,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陪审职责,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参与的众多案件中,有两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义。
金融借款纠纷:守护金融秩序,传递诚信理念
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中,银行起诉了一位个体工商户。被告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辩称因市场环境变化、生意受挫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合议时,我认为虽然被告的情况值得同情,但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他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我也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建议法官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
判决后,我主动向被告解释判决依据,让他明白违约的法律后果,同时鼓励他积极面对困难。几个月后,被告还清了全部贷款。
通过这起案件,我深刻认识到:人民陪审员既要在审判中坚守法律底线,维护金融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也要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在传递诚信理念的同时注重温情司法。
房地产纠纷: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另一起案件涉及一批购房者。他们购买的商品房存在墙面开裂、漏水等质量问题,开发商也未按合同提供配套设施。多次协商无果后,购房者将开发商诉至法院。庭审前,我和其他陪审员到现场实地查看了房屋状况。庭审中,购房者们情绪激动,开发商则辩称问题属于正常范围。合议时,我们认为开发商应当承担维修和违约责任,同时也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减少诉讼成本。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我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进行维修,并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同时给予购房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通过这起案件,我深刻体会到:房地产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陪审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回顾自己的陪审经历,我深感人民陪审员工作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同时,我也充分发挥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优势,为法官提供不同的视角和思考方式,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将积极参与案件审理,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司法公开活动,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