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武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的61名人民陪审员已于2024年4月29日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程晓祥、涂 鹏、苏 鹃、桂海林、舒慧平、陶来德、戴丽华、翟鹏生、陈胜明、余 凯、洪 曼、熊珠宏、刘辉金、李瑞雯、饶春生、伍 燕、吴 皓、金勇杰、陈保兴、朱正普、魏正军、魏 薇、刘 智、郭培煦、朱习文、张学胜、杨丽凤、朱庆华、兰 军、冯友珍、陈丽霞、张 铭、周艳芬、库玉琴、朱洁霞、孙唯峰、高道得、江艳慧、熊正兴、蔡朝辉、干 刚、毛继柱、周少华、袁新祥、刘耀勋、刘辉华、程剑锋、王冬梅、宋恒伟、吕 琼、陈节志、吕益琼、袁望喜、桂来清、熊志勇、张 浩、李 欢、胡 杰、邢伦生、李宝国、黄亚辉。
诚挚感谢各位离任人民陪审员为武穴法院审判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武穴市人民法院 武穴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2.《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无须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