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山可望,绿意渐浓。在第4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武穴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梅川镇某村,公开审理一起由“清障护路”演变为盗伐林木的刑事案件,通过“庭审+普法”的沉浸式法治教育,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
雪灾清障变盗伐 生态红线不可越 2024年2月,某村水库路段因积雪导致多棵湿地松倒伏影响交通。经村书记与权属单位协商,由村委会委托被告人宋某某等五人清理倒伏树木。然而宋某某等人在完成指定区域清理后,在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砍伐范围,自2月27日至3月30日期间,先后盗伐湿地松658株,立木材积达30.25立方米,非法获利5万余元。
补植复绿显温情 法槌敲响警钟鸣 案发后,五名被告人积极退赃,并与权属单位达成谅解,签订补植承诺书。现被毁林地已补种湿地松幼苗,长势良好。法庭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态度和生态修复情况,当庭宣判:主犯宋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余四名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处罚金1000元。 普法春风润心田 守护绿意正当时 庭审结束后,刑庭庭长伍菁向村民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册,法官助理以案释法,详细讲解盗伐与滥伐的法律界限及法律后果、失火罪的防范要点,强调即便砍伐被风吹倒的树木也需审批。针对即将到来的清明祭扫高峰,特别警示野外用火法律责任,呼吁村民当好“绿色行动派”,争当“生态宣传员”。 “这次审判让我们明白,砍树不是‘家务事’。”村民宋大伯感慨道。此次巡回审判将审判席变为普法课堂,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武穴法院将持续深化 “生态司法 + N”工作模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