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防抓捕专挑闹市交易,毒贩舒某获刑5年

2020-12-16 08:49
来源: 原创

       阳新县人舒某,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在我市闹市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12次,获利14480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舒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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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院审理查明,舒某系阳新县半壁山农场人,职业为司机,在我市租住。2020年4月8日起,盛某通过微信联系舒某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舒某600元。为防止抓捕,舒某挑选在武穴城区好又多超市门口人流集中处进行交易,交给盛某15颗“麻果”。后盛某、龚某通过相同方式在舒某处购买“麻果”11次295颗,交货地点均在超市门口、餐馆门口、医院门口、宾馆门口等繁华热闹地段,舒某从中获利14480元。6月28日,舒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舒某多次贩卖毒品,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舒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舒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