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武穴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06-21 11:31
来源: 原创

6月21日上午,武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该案由“3+4”即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程舟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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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至2022年12月份,被告人叶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高压气枪、弹弓等设备在余川镇某村周边山上非法猎捕雉鸡20只。经鉴定,叶某猎捕的雉鸡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共计价值6000元。案发后,叶某主动投案。

2023年5月22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判决

武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同时,被告人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人叶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当日,在合议庭充分合议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叶某罚金6000元,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6000元,同时在湖北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野生鸟类作为重要的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武穴法院以实际行动为鸟类撑起司法“保护伞”,以法之名守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