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巧用保全促调解 权益兑现加速度

2024-09-05 09:22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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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要起诉!”

2024年8月9日,冯某拿着一份起诉状来到武穴法院大金法庭,起诉邓某要求归还借款本金8万元。武穴法院大金法庭胡志勇庭长详细听取冯某陈述、审核证据后,了解到这是一起发生于201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两好友因为一次借贷闹得很不愉快。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胡庭长试图联系双方调解。

我不想找他调解了,这几年他一直说还款,一直没还,我现在就想尽快判决。

冯某明确拒绝诉前调解后,胡庭长了解到邓某有正当工作、收入尚可,具有还款能力,只是抱着能拖就拖的侥幸心理拒绝还款,于是依法引导冯某进行财产保全,及时裁定冻结了邓某银行账户、微信以及支付宝余额8万元。

法官,邓某同意还款了,我们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2024年8月14日,冯某一早致电大金法庭申请组织调解,于是胡庭长联系冯某、邓某来庭调解,并依据双方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

邓某已经偿还了第一期3万元,非常感谢法官!

不久后,冯某告知承办法官邓某已经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了第一期的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长达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武穴法院受理案件后一周内即圆满解决。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财产保全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以保促调”,力争为当事人“减负”,为兑现胜诉权益“加速”,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