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花甲正是闲暇在家
享受生活之时
夫妻间也历经岁月打磨
到了相互扶持的时候
但家住武穴花桥60余岁的甲某和60余岁的乙某
现在却因性格不合
及生活琐事等诸多问题
闹到法院要离婚
看武穴法院如何“把脉诊断”
“对症下药”医好老两口的婚姻顽疾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武穴法院花桥法庭邀请驻庭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落实村“主心骨”在调解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他们用心倾听,耐心解答,化解邻里纠纷大小事,推动和谐美丽乡村建设!
甲某与乙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事实婚姻。双方均年过六旬,结婚30余年,生育一子。双方表示性格不合,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日益加深,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均一致表示同意离婚,并诉至法院要求办理离婚手续。 考虑到双方有着三十余年的夫妻感情,同时矛盾纠纷较多,积怨已深,如果不及时解开双方心结,对家庭、子女及社会和谐都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于是在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和真实意愿后,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共同回忆生活的美好时光,两人终于敞开心扉,将各自的难处与委屈一一道来,同时自我反思了日常生活相处中存在的不足。调解员趁热打铁,从夫妻感情、孩子成长、家庭经营、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最终,双方从“翻旧账”、互相数落到情绪缓和、态度改变,在调解员三个多小时的劝导下,夫妻两人放下心中积怨,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夕阳是迟来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此次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不仅缓和了当事人的诉讼对抗性,重系家庭美好,让一次“赌气”起诉走向和解方向,而且大大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 这是花桥镇和余川镇调解员日常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借助“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这个契机,武穴法院花桥法庭将不断推动特邀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积极调解作用,落实村“主心骨”在调解工作中的第一责任,守好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作为人民调解员,尤其是村里的人民调解员,首先就是要做到“人熟、地熟、情况熟”,知晓各家各户的基本情况。彭书记和叶书记充分利用自己生活在农村、成长在农村、扎根在农村的优势,针对村里经常发生的邻里、婚姻等纠纷,通过与村民交流,发现矛盾纠纷的萌芽,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风险隐患就地消除,有效防范小矛盾激化升级为大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