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公开审理朱明亮、刘天柱、张晓锋等11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8-08-16 17:25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2018年8月15日上午,武穴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朱明亮、刘天柱、张晓锋等11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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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亮、刘天柱、张晓锋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案,由武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由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2日向武穴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坏,是武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武穴法院公开审理的首起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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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朱明亮伙同刘天柱、吕志胜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武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朱明亮在该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属首要分子。被告人朱明亮纠集刘天柱、吕志胜、曾祥云、张晓锋、朱才新、郑元智、王江、阮俊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朱明亮、朱灿容、桂星为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被告人刘天柱、吕志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朱明亮、刘天柱、曾祥云、朱灿容、朱才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张晓锋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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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现场勘验笔录等11组证据,证实朱明亮、刘天柱、张晓峰等11人分别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并从组织形式、行为特征、社会影响等角度证明朱明亮、刘天柱、张晓锋等11人涉嫌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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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朱明亮、刘天柱、张晓锋等11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均无异议。被告人朱明亮的辩护人提出朱明亮等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朱明亮也并非首要分子;被告人朱灿容的辩护人提出朱灿容并非属于骨干成员;被告人吕志胜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系一般的犯罪团伙,且吕志胜系从犯。控辩双方就上述问题发表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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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朱明亮、朱灿容、吕志胜、王江、桂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纷纷表示回归社会后不再纠集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定学法、守法,争做好公民,并对被害人表示深深道歉,请求法庭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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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点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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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武穴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斌,副市长、公安局长夏学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亚东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亲属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武穴法院还通过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庭审公开网、今日头条及黄冈、武穴等媒体对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点播量达到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