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了,我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2018年1月3日,刚刚收到判决书的吕女士感激地说道。
2017年吕女士乘丈夫所驾驶的电动车发生车祸致伤残九级,对方负全责。经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3万余元赔偿款。
2018年的第一周即将过去,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交通组两天内审结了4件案子。全体干警在收假后迅速开展工作,没有丝毫懈怠,紧紧抓住年初机会投入开庭、结案、送达当事人等工作,从实处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律追求。